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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行业党建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及市党建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225名,其中包括214名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和11名市党建指导员,具体职位详见《中山市2023年公开招聘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和市党建指导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后出生)。
(五)报考市党建指导员职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招聘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至6月30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97。
2.报考上传材料。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白底色,200KB以下)及相关材料(JPG格式),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本科以上学历证书等。
3.系统初审。报名系统将按照职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自动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注:如有审核材料不齐全者须在报名系统反馈审核意见后3日内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报名。
4.报考咨询。公告和报名期间,考生可于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进行报考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件3)。
5.报名费。本次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费用。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7月12日至7月14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7.开考比例。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8.报考注意事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以及党章党规、党的历史及党建工作知识等,题型包括主客观题,试卷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参考用书,闭卷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核与面试
1.资格审核。面试前,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和市党建指导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4);
(2)《准考证》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或其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市党建指导员面试入围考生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地址详见《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件3)。
2.公布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组工网(http://www.zszg.gov.cn/)公布。
3.面试。结构化面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1.确认人选。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公告或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3.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中山组工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招聘职位出现个别空缺时,可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管理
1.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各镇街和相关市直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待遇。参照机关雇员相关标准执行。
3.试用期管理。按国家法律法规确定试用期并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szg.gov.cn/Article/view/cateid/66/id/2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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