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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求,经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其下属单位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吉安市吉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1《2023年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05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方式依此类推。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含)。特别优秀者经研究决定后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笔试、面试等工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7日(8:30至17: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实习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同时填写《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网络报名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将《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电子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一份,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实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发至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发送报名材料需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3.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笔试
1.本次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或调剂报考人员,报名未成功者不另外通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并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笔试相关公告。考点设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技能知识,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不足面试入闱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查看入闱面试名单。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2.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现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拟面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部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方式。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后续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最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和工作经验优秀者优先)。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3.因拟聘人员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聘用的,或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各招聘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解聘后该岗位不再补录。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吉安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办公室(人事科)所有。
2.考生报考时如有咨询事项,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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