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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人才队伍建设,经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以特招特聘方式,面向全州国有文艺团队的编外聘用演员招考舞蹈演员和声乐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国有文艺团队的编外聘用演员,公开报名,统一专业测试,综合考察,择优录取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报考舞蹈表演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报考声乐表演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怒江州户籍;
7.已与怒江州国有文艺团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编外聘用演员(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特招特聘舞蹈演员2名、声乐演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
性别要求 |
民族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一级目录(学科门类) |
二级目录(专业类) |
具体专业名称 |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
服务年限 |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舞蹈表演岗位 |
舞蹈表演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怒江州国有文艺院团临聘演员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怒江州户籍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声乐表演岗位 |
声乐表演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怒江州国有文艺院团临聘演员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怒江州户籍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办事处文化路33号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
4.报名要求:本人须到报名现场提交《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特招特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获奖证书、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资格审核:由报名审核组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及加分条件认真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确定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加分分值。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统一测试。
6.联系人及电话:0886—3622232,余老师18288810095,马老师18487499173。
(二)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怒江州文化馆(泸水市六库街道办事处江西社区怒江民族体育馆背后)。
2.开考比例:现场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
3.测试内容及分值。
(1)舞蹈演员各项测试内容及分值如下:(总分100分)。
第一项测试: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时长5分钟(35分)。
第二项测试:即兴表演时长1分30秒,试听音乐30秒后,开始表演(30分)。
第三项测试:自备舞蹈小品时长3分钟(35分)。
(2)声乐演员各项测试内容及分值如下:(总分100分)。
第一项测试:视唱(简谱)4分钟(25分)。
第二项测试:练耳(单音、音程、和弦、旋律)6分钟(25分)。
第三项测试:自备伴奏演唱曲目1首,5分钟(50分)。
4.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70分(不含加分)。若报考者的测试成绩达不到70分(不含加分),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测试成绩不合格。
5.加分。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怒江州民族歌舞团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怒政复[2012]13号)的相关要求,对以下三种情形予以加分。
(1)获得地厅级个人或集体奖项给予加分,个人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集体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2)获得省部级个人或集体奖项给予加分,个人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集体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3)获得国家级个人或集体奖项给予加分,个人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3分;集体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
注:此奖项加分,以报名本人所获奖项进行加分,以个人的单个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所设奖励政策及条件最终解释权归特招特聘领导小组。
(四)考察
1.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含加分)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以测试成绩高者胜出;若测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加试确定该岗位考察人选。
2.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临聘合同)、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要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3.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1.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
(八)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本次特招特聘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参加考核测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本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特招特聘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回避。
五、监督
本次特招特聘工作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测评过程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六、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未尽事宜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ujiang.gov.cn/xxgk/568806162/info/2023-220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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