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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充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充市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民发[2022]160号)文件精神,南充市民政局拟通过公开考核的方式补员1名市本级社工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面向全省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其中,2023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招聘对象学历层次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报名时已为四川省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南充市民政局关于补充市本级社工岗工作人员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要求的填写《南充市民政局市本级社工岗报名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邮箱地址:ncscszh@163.com
三、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二)审查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审查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7号508室,联系人:陈若一,联系电话:0817-2731535。
(四)审查资料
1.《南充市民政局市本级社工岗报名表》2份,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本人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6.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方式及范围
(一)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20的,采取公文写作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2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二)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作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只作参加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面试主要范围
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专业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四)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五、体检
(一)体检由市民政局组织,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核补员名额数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复检及递补
1.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充市民政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体检直至足额。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补员岗位及人数,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市民政局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市民政局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服务期间待遇
(一)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本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但不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等政策。
(二)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
(三)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补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日,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考核。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六)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手机通讯不畅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17-2731535
监督电话:0817-273153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anchong.gov.cn/mzj/xwdt/tzgg/202306/t20230628_1838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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