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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赤水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赤组通[2022]23号)文件精神,为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9名,招聘岗位详见《赤水市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
1.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2.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学历及年龄要求
1.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放宽招聘条件: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②退役军人,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社会治理、服务工作1周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放宽至高中(中职)。
备注: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因黄赌毒、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被行政治安管理处罚的;
3.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8.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并发到邮箱:csssqgzz@163.com。
3.资格初审:在赤水市机关事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赤水市国投大厦5楼后勤公司)现场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选聘岗位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初审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联系人:周婷,联系电话:0851-22983967。
资格初审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信息表1份。
4.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缴纳100元报名费。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及地点:
4.笔试分数:试卷分值为15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相关要求:原则每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3:1设置开考比例,如出现某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选聘人数视情况调减或取消。笔试结束后,由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及时公示。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递补最多进行两轮。经递补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五)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对象确定: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内确定岗位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分数: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与面试成绩均相同,重新组织面试。
3.体检相关要求:体检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报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gzchishu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街道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六、其他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赤水党建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赤水市机关事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zchishui.gov.cn/xwzx/tzgg/rs/202307/t20230703_80642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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