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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根据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职位空缺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5名(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见附件1,所涉及的时间均以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允许报一个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可对照《2023年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下载填写《2023年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违反招聘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报名人员注意核对专业要求,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时间起止时间:自
(三)评价考核
1.初选评价。资格初审结束后,由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初选评价。初选评价,围绕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成长经历、学习工作表现、奖惩情况、能力特质等进行初选评价,并依据初选评价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附件3)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岗位认知、处理人际关系和应急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遇末位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初选评价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统一在桂林市进行体检。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优先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及聘用
将考察情况报招聘单位主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办公区、招聘单位主管局临桂鼎晟大厦办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双方协商后,按照《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标准执行,单位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其他
联系电话:0773-2823646,0773-5625381。
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lrcw.com/article/2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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