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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更好地服务湾区发展,为南山加快建成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贡献力量,根据《深圳市南山区编外人员特聘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特聘岗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建设等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实行聘期管理和协议年薪。具体特聘岗位参见《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条件;
8.报考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考试: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违反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详见附件5),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日(周六)9:00至7月21日(周五)18:00。
(三)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详见附件5)上传以下电子版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提供原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中未体现相关工作经验的,应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5.报考岗位有相关业绩要求的,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需填写《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承诺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提交报考岗位后,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将不能修改。请务必谨慎选择报考岗位,确认报名信息后再提交。
2.报考人员应当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填写信息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报考岗位要求取得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书的,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经验年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按周年计算。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7月26日(周三)12:00后登陆报名网站查看是否进入面试。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为实地考核,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项目现场复杂问题处理能力。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30日(周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本单位将综合进入面试人员结构化面试和面谈的表现情况,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组织考察及入职前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本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在要求时限内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批准且未按期办理用工手续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岗位实行聘期管理,每个聘期3年,聘期完成后,综合聘期内适岗考核情况、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是否续聘。
本次招聘岗位实行协议年薪制,薪资水平不低于深圳市同类人才平均标准。具体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要求和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协议年薪协商不一致、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拟聘情况导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满的,本单位可在本岗位其他参加面试的考生中,综合结构化面试和面谈的表现情况递补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名操作指引,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并将纳入相关黑名单。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本单位会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发布通知。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接听。因报考人员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55-26562324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5-83037888-818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
2023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0688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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