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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过渡、招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省法院、市政府同意,阳江市两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下(年龄划线以公告发布当月月底为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速录等专业技能;
5.符合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其他条件;
6.国有单位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
(二)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以上报名网址,在报名系统填写好相关资料,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部分条件进行审核。通过系统初审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还需在后续的程序中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若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
2.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2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在笔试考试前3天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速录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速录测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组考生分数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速录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速录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听打两项,合格线为看打、听打均达到正确字数50字/分钟以上。正确字数50字/分钟以下(不含50字/分钟)的,视为速录不合格。不参加速录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核。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速录合格人员中根据同岗位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地点在阳江法院网(https://www.gdyjfy.gov.cn/)-公告公示栏目、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同岗位组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请考生留意阳江法院网(https://www.gdyjfy.gov.cn/)-公告公示栏目、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告。
(五)考试成绩
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组按总成绩合格者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员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笔试、速录测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公示等情况在阳江法院网(https://www.gdyjfy.gov.cn/)-公告公示栏目、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笔试前3天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笔试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三)笔试、速录测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662-3361230。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dyjfy.gov.cn/20230705-2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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