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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巴中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共涉及3个岗位,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要求等详见《巴中市公安局2023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生于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5.达到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7.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笔试成绩加6分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报考勤务岗位的复退士兵;
3.省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5.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三、招聘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主楼一楼大厅(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33号)。
3.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前报名者从招聘网站下载《巴中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间内,报名者持个人身份证件、本人征信报告、学历证书、符合加分情形的佐证资料等在报名点现场报名并审核。
所有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可自行穿着运动装。勤务岗位体能测试按总分值100分计算实际成绩,有单项不得分者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文职岗位按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1.测试项目:①男子
2.测试时间和地点:暂定于
3.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按照《巴中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辅警体能测评实施细则》和《巴中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附件4)执行。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民应知应会政策法规、一般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向巴中市公安局人事处提出申请。
(四)面试
1.人员范围。勤务辅警岗位按“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的折合成绩,文职辅警岗位按(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的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巴中市公安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通知为准。
3.测试方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分值100分。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勤务辅警岗位按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文职辅警岗位按(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并在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各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见巴中市公安局网站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部门派员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政审。
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将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报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聘用和薪酬
被聘用人员与巴中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工资标准按《关于规范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执行。
七、候补及补聘
凡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可作为市公安局辅警聘用候补人选。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出现岗位空缺且未进行公开招聘时,可分别从符合拟聘用岗位条件的候补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直接补聘。候补资格自市公安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市公安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和各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现已经在除巴中市公安局以外的其他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参与此次应聘的,报名前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在公开招聘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均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日程安排变化等情况在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实时信息。
如有疑问,请咨询巴中市公安局政治部
咨询电话: 0827-5818680,0827-5338138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aj.cnbz.gov.cn/jwgk/rsxx/2236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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