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招聘资讯
关注微信服务号 获取更多招聘职位
扫码进入小程序 获取更多职位信息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0年5月6日24:00止,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邮箱:jdqwjj2020@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其中报考临床医师、检验师岗位的还需注明学历要求,如张三临床医学临床医生本科及以上)。
2.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①《2020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上传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不得使用生活照、手机自拍照等,须有个人承诺签名);②本人身份证;③毕业证书(2020年应届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⑥近期免冠1寸电子彩照(文件名:姓名+专业+报考岗位.jpg)。考生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下午16:30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告知,请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通知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为1:3,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为1:2,达到比例要求的,进行笔试。如未达到报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增加到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护士、临床医师两个岗位中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岗位,若护士、临床医师两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相同,按护士、临床医师岗位的顺序增加。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笔试时间视疫情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招聘计划4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网上报名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放弃考察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计划在2名以上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择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拟聘者在批准聘用之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后,符合条件人员可按金东区紧缺人才制度享受有关月度津贴。聘用后,在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七、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聘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579-82176592),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八、本简章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2176592、0579-82181336。
九、由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73520、0579-82176590。
投递招聘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高校师资网 https://www.gxszw.com/,提供博士人才招聘信息、研究生人才招聘信息。为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各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更多招聘信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师资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