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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大医二院普湾院区2023年拟招聘合同制人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用人条件
招聘岗位及用人条件详见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及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医院公告《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大医二院普湾院区2023年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第三批)》。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
2、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包括专升本、自考、成教等);招聘岗位对学历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
3、本科及以上人员需CET4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日语需具有大学日语四级证书或国际日语一级证书,有两年及以上国外留学经历者免CET成绩要求。招聘岗位对外语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
4、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其中口腔类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口腔类),中医类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
5、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14日。
6、身心健康,适合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12月8日至12月14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所有报名材料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大医二院普湾院区门诊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378号)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专毕业证书,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高校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硕士及以上人员需提供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信网证明;
5)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护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大医二院普湾院区2023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报名表(第三批)》(见附件2);
10)医院工作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
11)个人简历一份。
4、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医院官网,医院将陆续发布相关招聘通知。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医院官网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三)考核:
1、专业技术与管理岗位考核工作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三部分。
笔试考查内容为外语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200分(其中外语100分,专业100分),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专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实践技能,总分100分,60分及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质、逻辑思维、表达沟通、仪表礼节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用。
(1)护理岗位:
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外语成绩、专业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比例分别为20%、15%、15%、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非护理岗位:
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外语成绩、专业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比例分别为20%、30%、10%、4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工勤岗位考核工作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考核两部分。
专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实践技能,总分100分,60分及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考核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质、逻辑思维、表达沟通、仪表礼节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格,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信息,医院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医院官网。
(四)体检:
进入体检名单的应聘人员按照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录用人员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于试用期合格的人员,医院予以正式录用;对于试用期不合格的人员,医院不予录用。
三、组织与监督
本次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由医院统一部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由纪检工作部负责全程监督。
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所有。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671236或84671291-7601或66177716
原文链接:https://www.shdmu.com/web/details/index?coid=24&cnId=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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