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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助推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三批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深化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教育链与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五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工作。
经教育厅批准,我校获得3个“2023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现面向全省科研院所、企业、行业部门、职业院校等公开选聘,我校将择优选聘优秀人才作为产业导师参与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教育改革。具体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聘任数
按照教育厅《贵州省第三批拟招聘高校产业导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岗位名称、研究方向、岗位职责、对应领域、专业指导要求、导师来源及聘任数进行选聘。具体岗位如下表所示:
拟聘任学院 |
岗位名称 |
研究方向 |
聘任数量 |
拟聘任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
农林工程与规划学院 |
农业专业硕士研究生产业导师
|
大田作物栽培、新品种培育,果蔬与食用菌栽培、新品种培育 |
1
|
莫忠妹,18185402011
|
经济管理学院
|
农业专业硕士研究生产业导师 |
农村发展规划、农业农村发展、农村公共管理 |
1
|
韩宗伟,15121666521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材料与化工类硕士研究生导师 |
材料化工、资源化工和精细化工 |
1
|
陈美航,18286611323
|
二、产业导师选聘条件及选聘要求
产业导师选聘条件及要求按照省五部门相关文件及《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2020)70号(附件2)执行。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产业导师只能选聘本省内的企业、行业、科研院所等符合选聘条件的科研及管理人员。产业导师聘任期限为3年,聘期内需进行期中及期满考核。申报者不得同时申报省内其他高校的产业导师,一经发现不予聘任。
拟聘任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者的资历及履职计划,明确规定拟聘任人选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完成时间及考核目标。
三、选聘流程
1、个人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自愿填报《2023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书》(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白色封面胶装),于2月15日前报送至拟聘任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2、拟聘任学院审核:拟聘任学院于2月18日前组织专家组,严格按照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聘任人选。确定拟聘任人选后由聘任学院填写《2023年贵州省第三批拟聘任产业导师汇总表》(附件4),并于2月20日前将聘任人选的申报书(两份)、聘任人佐证材料纸质版和扫描件、附件4纸质版、专家组审核意见等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14252@qq.com。
3、学校审议及公示:研究生院汇总、复核各学院报送的相关材料,确认选聘程序公平公正,拟聘任人员符合教育厅公布的岗位要求后,将选聘结果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拟聘任名单。公示后将拟聘任人选的申报书、佐证材料、选聘过程资料及拟聘任名单报教育厅审核。
4、教育厅公布聘任名单:教育厅审核申报材料后,确认聘任名单,并发放“2023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聘任证书”。
5、签订聘任协议: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拟聘任学院于2023年5月前与聘任导师签订聘任协议,协议中需明确3年聘期履职计划及考核目标。
四、产业导师聘期内管理及考核要求
根据省五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聘任学院及研究生院对产业导师具有监督及管理的职责。聘期满两年需进行中期考核,期满后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考核结果需报教育厅备案。
五、省五部门对产业导师管理要求及政策支持
省教育厅将定期督查高校产业导师执行情况,对期满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同时对产业导师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高校在招生计划、相关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履责不利的高校减少产业导师及相关经费支持。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包润泽,联系电话:0856-812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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